武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4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武城圆融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1.山东兴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500万元,持股比例10%,孙东斌为山东兴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11月5日7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向孙东斌发放贷款30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期限2021.11.19-2022.11.18,利率执行5.00%。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5.23%,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同业存放、存放同业类关联交易
      1.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50万元,持股比例41%,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11月5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行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1000万元,期限:2021.11.10-2022.1.10,利率执行2.5%。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7.42%,为重大关联交易。
      2.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50万元,持股比例41%,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11月5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平原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行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500万元,期限:2021.12.10-2022.1.10,利率执行2.4%。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8.71%,为重大关联交易。
      3.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50万元,持股比例41%,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11月5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山东兰陵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行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1000万元,期限:2021.12.29-2022.2.28,利率执行2.5%。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7.42%,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一般关联交易
      2021年第4季度,我行未发生一般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武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