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3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武城圆融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1.德州亿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齐斌,主营业务为粮食收购、销售,注册资本150万元。德州亿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500万元,持股比例10%,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9月1日经我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向德州亿通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发放借新还旧贷款315万元,由武城县银山棉花加工厂和中椒英潮辣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2021.9.17-2022.9.15,利率执行4.55%,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5.69%,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同业存放、存放同业类关联交易
      1.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50万元,持股比例41%,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9月1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本行在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1000万元,期限:2021.9.2-2022.3.2,利率执行3.1%。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18.06%,为重大关联交易。
      2.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50万元,持股比例41%,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9月1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本行在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300万元,期限:2021.9.8-2022.3.8,利率执行3.1%。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5.42%,为重大关联交易。
      3.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行股份2050万元,持股比例41%,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为我行关联方。2021年9月1日经我行内部流程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同意本行在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同业定期账户,存放同业金额1300万元,期限:2021.9.23-2022.4.23,利率执行3%。我行董事会成员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本次交易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23.47%,为重大关联交易。
      二、一般关联交易
      2021年第3季度,我行共发生一般关联交易2笔,金额90万元,单笔金额均不超过资本净额(2021年6月末)的1%,均为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本行关联交易单笔及合计均在监管规定比例范围内。
 
 
      特此披露。
 
 
         

                   武城圆融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